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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S – Automatic exchange of information start from September 2018

CRS金融账户信息互换本月启动


共同申报准则(CRS)信息互换在本月(即2018年9月)正式启动。

按照协定,澳大利亚税务局(ATO)会在2018年9月30日前上传2017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的金融账户信息。信息上传后,中国税务机关就可以获得中国税务居民在澳大利亚的金融账户信息。

同时,中国税务机关也在本月,将非中国税务居民的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金融账户相关信息上传,之后ATO可以获得澳大利亚税务居民在中国的金融账户信息。

回顾我们前面几篇关于CRS金融账户信息自动交换的文章,CRS信息互换系统针对的是每一个国家/地区的非当地税务居民,所持金融账户的部分主要信息。

具体内容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安德信官方微信公众号,搜索“CRS” 阅读相关文章。

我们很乐意为您进行CRS方面的筹划,以及整体全球资产配置税务规划。

如有问题或咨询需要,请随时联系我们的税务专家。

Audit Relief for annual financial statement

外国控股的澳洲公司必须被审计,除非获得审计豁免


在公司日常经营中,大家可能听到一些说法,“我的公司很小,应该不需要进行财务报表审计”。那这种说法是对的吗?

事实上,不论公司的规模大小,在澳大利亚只要该公司是由非澳大利亚本地的公司或个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按照相关法律,必须聘请专业审计师进行法定审计,并向澳大利亚证券及投资委员会(ASIC)及时递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违者将被ASIC处罚。

那么,公司是否可以申请审计豁免,从而达到无需审计的目的呢?

按照规定,如果该公司为外国控股的小型有限公司但符合以下条件,可以在该公司财务年度开始之前的三个月至财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之内向ASIC提出审计豁免申请。如果获ASIC批准,则相关审计可以无需进行。

豁免申请的条件为

  • 该公司是《澳大利亚2001年公司法》定义下的“小型有限公司”,在该财务年度的全部或部分时间受外国公司控制,而且该公司所属的外国母公司或集团并非属于“大型集团”。
  • 该公司董事就该审计豁免在不早于该公司财务年度开始前三个月做出董事决议;
  • 符合澳大利亚工商部门ASIC Corporations (Foreign-Controlled Company Reports) Instrument 2017/204 中的其他要求;
  • 符合《澳大利亚2001年公司法》第341条的要求。

如果该公司没有及时申请申请豁免或者该申请没有被批准,该公司则需要聘请专业外部审计师对其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必须于在财务年结束的4个月之内向ASIC提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有关审计豁免的申请或有关审计需求,请联系我们的专业会计师团队。

GST withholding – Residential property buyers and their representatives

新住宅物业买家的代扣代缴GST义务


从2018年7月1日起,买家在购入全新住宅物业时,买家及其代理交割律师需要代扣购房款中的GST,之后直接缴纳给澳大利亚税务局(ATO)。

根据新法,从2018年7月1日起,如果您购买全新住宅物业(或潜在的住宅用地),需要从购买价格中代扣GST金额,之后缴纳给ATO,作为物业交割结算的一部分。

全新住宅物业供应商(如开发商)需要向买方提供相关信息,包括GST金额(注:有特别条例指定某些交易下如Margin Scheme交易下的GST金额可能比购买价的1/11要低),以帮助买方履行GST代扣代缴义务。

 

在全新住宅物业交易中,买方必须提交:

  • GST住宅物业交割代扣代缴通知书(GST property settlement withholding notification) — 自合同日起至代扣代缴义务到期日(通常是交割日)之前的任何时间提交;
  • GST住宅物业交割日信息确认书(GST property settlement date confirmation) — 在代扣代缴义务到期日(通常是交割日)或此后尽快提交。
 

如果买方聘请了代理交割律师,买方需要填写一份签署的声明并将其发送给交割律师,以便他们能够代表买方提交以上通知书及确认书。

 

对没有依法履行GST代扣代缴义务的买方,ATO会对其进行处罚,包括罚款、滞纳金利息费用。除非买方:

  • 合理依赖了供应商所提供的通知去进行GST代扣代缴,或
  • 交割时已将要代扣代缴的GST金额以银行本票的形式交由卖方转交给澳大利亚税务局,并保留了相关证据
 

若合同是在2018年7月1日之前签订的,那么将会有一项为期两年的过渡性安排,其前提是必须要在2020年7月1日前完成物业的交割。

我们建议买方及其代表交割律师向税务顾问咨询具体操作流程及责任。

ATO sets sights on 200,000 taxpayers with short-term rentals

房租收入将被税局重点关注


澳洲税局透露,一项“大规模数据匹配项目”将用于识别从短期房产租赁中获得收入的纳税人,以确定纳税人是否漏报了租金收入或申报了不实的税务抵扣。该项目的数据来源于约19万澳大利亚用户正在使用的在线房屋租赁共享平台(例如:Airbnb)。

通过分析平台提供的数据,包括招租记录、招租日期、查询和预订率、每晚收取的费用以及其它信息,澳洲税局将识别出未正确履行税务申报义务的纳税人。

于此同时,澳洲税局从State and Territory Bond Boards获得的长期房产租赁信息用于数据匹配分析。

在2016年度,有210万人申报了租金收入,其总额为420亿澳元。考虑到这部分收入金额巨大,澳洲税局决定将工作的重点放在房产租赁行业上。

“由于网络革命,短期房产租赁出现了爆炸式增长。通过共享网站出租的房屋数量不断增加,但很多人不清楚他们有相应的纳税申报义务,” 澳洲税局助理专员Kath Anderson表示。

澳洲税局正在越来越多地通过数据分析和技术比对来确认纳税人在税务申报中是否有漏报的收入。通过这些数据,还将识别出那些不实的税务抵扣,比如仅仅是为了申报税务抵扣而将房屋进行招租,但房屋本身并不是用于出租。

如果您有对这种短期房产租赁的税务申报有任何疑问,或者您现在已有短期房产租赁的租金收入并准备进行税务申报,我们建议您咨询身边像我们一样的专业会计师。

Top 10 Tax Myths

报税季·税务申报误区详解


上个月我们的文章《报税季 · 税务申报的五大误区》在发布之后,收到了许多反馈,希望我们可以再多列举一些。所以在今天的文章中,我们为大家列举了澳洲税局发布的10项税务申报的误区,希望可以对于大家的税务申报可以起到帮助。

误区 1

“即使没有发生实际支出,每人都能自动获得150澳元衣物清洗费用,5000公里汽车使用相关费用或者300澳元工作相关费用的抵扣”。

事实:税法中的记录保留豁免条例(record-keeping exemption)指的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保留凭证的要求。尽管如此,这并不代表每个人都被自动授予此项“豁免权”或“抵扣标准”。即使您不需要提供票据来申报低于300澳元的工作相关费用,150澳元的衣物清洗费用和5000公里汽车使用相关费用时,这些消费必须实际存在,并且这些支出必须要和所从事的工作相关,同时您也需要提供理由来解释如何计算得出申报的金额。

误区 2

“我可以只提供银行或信用卡账单来代替收据。”

事实:在申报税收抵扣时您需要提供在发生消费时所购买的物品、供货商、和消费时间。一般来说银行或信用卡账单不包含这类信息。只有当记录保留豁免条例适用时才可以不需要提供这些详细信息。

误区 3

“因为我在户外工作,所以可以要求申报抵扣含有防晒功能的化妆品。”

事实:人皆爱美,但是化妆品一般归类于私人消费,其中所包含的附加防晒效果并不能作为税务抵扣。但是,如果产品的最主要用途是防晒(例如:产品的SPF评级很高)而化妆等其他成分是附带的,并且您的工作需要您长期在户外暴露在阳光下,不得不使用该防晒品,则该支出是可以用作税前抵扣的。

误区 4

“我可以申报抵扣健身房会员费用,因为我需要保持好的身材来工作。”

事实:虽然您可能希望保持健康,但只有极少数人有资格可以申报抵扣健身会员费用,例如澳大利亚国防军的特殊行动。想要申报该项税务抵扣,您的工作必须要与维持高水准身体素质相关, 并有该工作规定您定期做身体检查。

误区 5

“如果我在假期中加入会议日程或者几天工作时间, 则可以申报所有的旅行费用。”

事实:如果您决定在假期或工作行程中的假期期间添加会议日程或一些工作时间,您则需要分摊私人和工作的旅行费用。

误区 6

“我可以申报抵扣购买工作服装费用,因为我的老板要求我穿特定颜色的衣服。”

事实:除非您的服装非常独特且只能用于您的雇主,,或者您需要穿着保护性或职业性服装来参与工作,否则将无法申请该项抵扣。一般的工作制服,如黑色西裤,是不能用于税前抵扣的。

误区 7

“我可以申报抵扣Netflix或Foxtel订阅费用,因为我需要及时了解最新的信息用来工作。”

事实:除非您仅将您的订阅用于工作目的,否则您必须在业务和私人使用之间分摊费用,并且仅申报与工作相关的部分费用。您还需要能够证明赚取收入和订阅之间的紧密联系。

误区 8

“我可以申报抵扣上班时从住宅到公司行程的交通费用,因为我需要上班才能赚取收入。”

事实: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从住宅到公司之间的路程是属于私人的,因为您的老板在您上班之前是不会支付工资的。只有在有特定的情况下需要运输大型设备的人才能够申报交通费用抵扣。

误区 9

“我有一个固定消费上限的电话套餐,所以我可以申报抵扣私人电话费用。”

事实:除非您的手机只用来办公,否则您必须在工作使用和私人使用之间分摊费用,并且只能申报抵扣与工作相关的部分费用。

误区 10

“我有税务代理,他们会负责我的报税情况。”

事实:即使有税务代理为您进行报税,您仍有责任确保各项税务申报信息的准确性(其中包括您的申报抵扣费用的信息是否正确)。您无法将此责任转移给税务代理,因此请务必向他们提供完整准确的信息。

 

如果您在税务申报方面仍有疑问,可以咨询您身边向我们一样的专业会计师。

Key Point of Working Holiday Visa Related Tax Matter

澳大利亚打工度假签证 · 不能错过的税务事项


随着澳大利亚打工度假签证的开放,越来越多的人来到澳大利亚体验打工度假的生活。

由于打工度假签证的特殊性,其在税务申报方面也与其它类签证不同。无论是从雇主的角度,还是从打工度假者本身,都需要特别注意。

今天,我们从雇主以及雇员两方面着手,为大家进一步讲解一下打工度假相关的税务注意事项。

我是雇主

首先,雇主需要知道哪些签证属于打工度假签证的范畴:

  • Working Holiday visa (subclass 417)
  • Work and Holiday visa (subclass 462)

成为“打工度假者雇主”

如果您雇佣的员工持有的是上述两种类别的签证,那么您需要注册成为“打工度假者雇主(Employer of Working Holiday Makers)”。而在进行该注册之前,雇主必须是已经注册了代扣代缴税个人所得税(PAYG Withholding)。

在注册之后,需要按照下列要求为您持有打工度假签证的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前$37,000按照每1澳元15%的税率
  • 超过$37,000的收入部分,按照海外税务居民的税率

如果您没有注册成为打工度假者雇主,那么则需要按照下列要求进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前$90,000按照每1澳元32.5%的税率
  • 超过$90,000的收入部分,按照海外税务居民的税率

如果您在没有进行注册,但依然按照较低的税率为您雇佣的打工度假者代扣代缴所得税,那么有可能面临罚款。

作为雇主,你需要在雇佣的打工度假签证持有者开始工作的28天内,将其填写完成的雇佣税务申报表“Tax File Number Declaration Form”提交给澳大利亚税务局。

员工年度工资汇总表

在财年结束的时候,您需要为每一位打工度假者提供员工年度工资汇总表(PAYG Payment Summary)。需要在总收入种类的地方选择“H”。这可以帮助您的雇员更好地准备年度个人所得税申报。

如果您已经开始使用一键式薪酬系统(Single Touch Payroll),则不需要准备此表。

我是雇员

作为打工度假签证持有者,请及时申请税号(TFN),并及时提供给雇主,否则您会被以相对较高的税率进行征税。

打工度假者在澳洲被定义为“非税务居民(Non-resident for tax purpose)”。

退休公积金(养老金)

而在您的签证在结束,准备离开澳大利亚之前,若符合条件,是可以申请离澳退休公积金偿还(DASP – Departing Australia Superannuation Payments)。

由于打工度假相关的税务事宜比较特殊,如果您有任何问题,可以咨询您身边像我们一样的专业会计师。

ATO: Top 5 mistakes of tax deduction

报税季 · 税务申报的五大误区


相信现在已经有不少人已经收到了过去一年的Payment Summary并且准备进行税务申报了。今天我们为大家列举了在税务申报时容易犯的几个错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意或无意地漏报收入

常见的漏报如从临时工作中赚取的收入或者通过共享经济(例如:Uber, Airbnb)获得的收入。

 

误将与工作关联的私人费用于税前抵扣

有些纳税人误以为只要与工作有关系的费用于税前抵扣,常见的误抵扣项目包括:

  • 从家到工作地点的通勤花费;
  • 日常的服装(不能被定义为制服的服装)及干洗费用;
  • 私人事物相关的手机通话费用
  •  

    对各类抵扣没有适当的记录

    纳税人在申报抵扣项目时,超过税务局规定的最低金额,而且没有取得适当的费用收据或记录;或取得了这类收据或记录, 但没有妥善保管。

     

    实际未发生的支出作为税前抵扣

    有不少人认为每个人可以申报300澳元的“标准”税前抵扣额,这是错误的理解。针对金额少于300澳元的工作相关税前抵扣, 税务局虽然不要求纳税人保留发票,但仍有可能要求纳税人通过其他方式证明该费用是实际发生过的, 或者实际上与其与所从事的工作相关。

     

    误将私人费用当做投资物业抵扣项

    如果一年当中的一部分时间,该投资物业被用于私人目的(如自住),那么在这段时间内所发生的支出是不能用于申报税前抵扣。

     

    如果您在税务申报方面有任何疑问,或者需要专业人士的协助,可以随时与我们联系。

    Pay Attention on the tax Key Points in New Financial Year

    新财年 · 新税法 · 税务重点不能错过


    新财年伊始,您是否已经做好了新一年的税务筹划呢?新一年的税务变化有哪些会影响到我们,或者有哪些税务要点需要额外注意呢?

    重点内容

    · 2018-19财年税务筹划重点

    · 2018年7月1日起的GST代扣代缴新政策

    · 重大全球实体(SGE)在未来12个月的申报义务

     

    2018-19财年税务筹划重点

    纳税人应提前筹划并预测本年度所得税税赋。

    新的财年刚刚开始,在和税务顾问讨论更新税务筹划时,不要忘记以下几点:

    • 考虑到将会澳大利亚停留的时间,会不会成为澳大利亚的税务居民?
    • 持有的签证是否有变化,会不会因此而改变税务居民状态,从而影响税务负担?
    • 本年是否会有资本利得?如果有,本年或以前年度有没有资本损失可以抵消资本利得?
    • 是否考虑设立家族信托来经营新的业务或投资、重组现有业务或投资架构?
    • 如果已经设有家庭信托,谁是本年的信托受益人?
    • 是否计划启动新的项目,最优化的投资架构是什么?
    安德信可以根据您的自身情况为您制定新一年的税务筹划。

     

    2018年7月1日起的GST代扣代缴

    为了避免房产开发商在缴纳GST税款之前,清算并注销其企业,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新政:从2018年7月1日起,新的新住宅物业GST代扣代缴制度生效,物业购买方有义务直接缴纳GST税款给澳大利亚税务局(ATO),而不是通过开发商转缴。 在新制度下,购买方有法定代扣代缴义务,将GST直接缴付给ATO。代扣代缴金额为:
    • 房产合同价格的1/11
    • 若适用GST差价计算法,则是房产合同价格的7%(除非财政部长公告立法上调至最高9%)
    举例来讲,若合同价是100万元,代扣代缴的GST金额为9.09万元(若不适用GST差价计算法)或7万元(若适用GST差价计算法),由购买方直接缴付给税务局。
    新制度并非在于提高税负,而只是GST缴纳机制的调整。 该新制度主要适用与2018年7月1日及以后进行交割的交易,包括:
    • 合同日期为2018年7月1日及以后的住宅物业GST应税销售
    • 合同日期为2018年7月1日以前但交割日期在2020年7月1日及以后的住宅物业GST应税销售
    同时,如交易满足以下条件,购买方可以不用进行GST代扣代缴:
    • 交易标的物为商业性住宅物业(如酒店等)
    • 因进行装修改建而被定义为新住宅的物业
    • 住宅用地上的商业性物业
    • 合同日期为2018年7月1日以前同时交割日期在2020年7月1日以前的住宅物业应税销售

    如果您是房地产开发商或其房产交易律师,请及时向您的税务顾问咨询新制度对业务的影响,您也可以随时与我们联系咨询。

     

    重大全球实体(SGE)在未来12个月的申报义务

    我们在以前的文章中多次提到了重大全球实体(SGE)相关的一些新法规及申报义务,简而言之一个实体是SGE如果满足以下条件:
    • 全球年收入至少10亿澳元,或
    • 是全球年收入至少10亿澳元集团的成员;
    • 澳大利亚税务局(ATO)书面认定其是一个SGE。
    在未来12个月内,SGE将会有一些申报义务,包括SGE通用目的财务报表SGE国别报告SGE通用目的财务报表需要在相关财年纳税申报表递交日前递交给澳大利亚税务局(除非已另外递交给澳大利亚工商部门ASIC),即:
    • 2017年12月31日财年:截止日2018年7月15日(一般电子递交延长至2018年7月31日)
    • 2018年6月30日财年:截止日最早为2018年10月31日最迟为2019年5月15日,取决于纳税人大小及性质
    • 2018年12月31日财年:截止日2019年7月15日(一般电子递交延长至2019年7月31日)
    SGE国别报告(本地文档、集团主体文档和国别综合报告,除非被豁免)需要在财年结束后的12个月内提交,即:
    • 2017年12月31日财年: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
    • 2018年6月30日财年:截止日2019年6月30日

    *友情敬告:延误递交的罚款最高可达525,000澳元。

    安德信可以协助您满足申报义务。

    Addsum becomed the qualified employer of CPA & CA ANZ

    安德信喜获澳洲两大会计专业机构认证


    安德信会计师事务所(Addsum)于2018年5月荣获包括澳大利亚及新西兰皇家特许会计师协会(CA ANZ)及澳洲会计师公会(CPA Australia)这两大会计专业机构认证。该专业认证为:

    澳大利亚及新西兰皇家特许会计师协会(CA ANZ)认可培训雇主(Approved Training Employer)

    澳洲会计师公会(CPA Australia)认可雇主(Recognised Employer Partner)

    对于被澳大利亚两大会计专业机构在员工及客户培训方面的认可,我们感到非常荣幸。安德信承诺为客户、员工及广大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学习和发展计划, 并持之以恒,继续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ATO focus on claims for laundry expenses

    多数申报不合规,税务局将严审洗衣费用抵扣申报


    今年,澳大利亚税务局将会更严格地审查纳税人在纳税期间,所申报的与工作相关的洗衣费用。在过去的五年里,这部分申报的总额上涨了20%,使得税务局有理由相信这其中不乏包含错误或者过度申报的情况。

    根据澳大利亚税务局所述,常见的错误包括纳税人申报不合格的衣物、没有实际产生的支出,以及无法计算额度的申报。

    税务局助理局长Kath Anderson发布声明:“每个季度需要申报的洗衣费用总额为$150,这是要求纳税人保留详细记录的最低门槛(即超过$150的申报费用,可能会被税局要求提供凭证)。我们担心有些纳税人会误以为他们有权要求将$150作为税务申报的“标准抵扣”或者税前抵扣的“安全金额”。

    去年,大约有600万人申报了与工作有关的洗衣费用,总额高达18亿澳元。虽然这些申报大多都是合规的,但税务局并不认为有一半以上的纳税人被要求穿制服、防护服或特定的职业服装(税务局认为这部分人并不符合该项税务抵扣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