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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test Policy】All businesses take note: New ATO regulations require online nomination of tax agents by businesses.

【新政要闻】所有企业注意,ATO新规需企业线上提名税务代理人


客户提问

ATO推出新规,要求企业线上授权新的税务代理人,该如何进行操作呢?

从 2023 年 11 月 13 日起,除个体经营者外,拥有 ABN 的所有类型的实体,包括

  • 公司
  • 合伙企业
  • 信托
  • 非盈利组织
  • 联营公司
  • 合作社
  • 自我管理养老基金
  • 养老基金

都必须通过在线服务上对新的税务代理进行提名后,新的税务代理才能接管该客户的税务代理工作。

现有的客户端链接不受影响。您作为客户,如果不改变现有的安排,则不需要做任何事情。如果您需要变更税务代理或者提供额外授权给现有的税务代理,则需要使用在线业务服务中的新代理提名功能:

  • 聘请新的税务或 BAS 代理或薪资服务提供商来代表您
  • 向现有代理人供额外授权(例如,开始代表您履行新义务,例如所得税或集团中的新实体)。

上述流程目前不适用于个人纳税人或个体经营者。

图片来源:ATO

税务代理本身是无法代表您完成代理人提名流程的,那么您需要做什么才能完成税务代理人提名流程呢?

如果您已设置使用税局的在线服务

  1. 登录企业在线服务
  2. 提名税务代理
  3. 通知税务代理您已完成代理人提名

如果您未设置使用税局的在线服务,但是符合设置条件

  1. 设置您的 myGovID
  2. 将您的 myGovID 链接到您的实体的 ABN
  3. 设置完成后,您可以在税局的在线服务中完成提名

如果您无法获取 myGovID 或没有 ABN

如果您不满足获得 myGovID 的条件或者企业没有 ABN,您可以让税务代理联系税局寻求帮助。

联系我们

更多关于该项新规的问题与规定,可以点击文章下方阅读原文跳转ATO官网进行查询,或可与安德信会计与税务团队联系。

【Latest Policy】Significant Increase in Vacant Property Tax for Overseas Individuals: Is it Time to Cut Losses?

【新政要闻】海外人士空置物业税大幅上调,是否要及时止损?


客户提问

我是海外人士,在澳洲购买投资了一套房,但近期税收大幅上调,我是否应该卖掉及时止损?

空置物业税(简称空置税)将在接下来的几个月内成为新南威尔士州州政府改革Airbnb和短期租赁法规时考虑的因素。

根据澳洲政府收紧外国投资法规以释放出租物业库存及鼓励新住宅开发的政策方针,外国投资者购买并空置(不出租)住宅物业的税费将大幅增加六倍。

拟定的变化

工党明年将寻求立法,建议将外国投资者购买二手住宅时支付的FIRN申请费提高三倍;另外,如果房产被空置不出租,则将按照最新FIRB申请费的两倍征收年度空置税(也就是实际空置税会是现在的六倍)。

目前,外国投资者购买现有住宅时需支付申请费用,购房价在100万至200万元之间的房屋的费用为28,200元,空置税也是同样的金额。根据新措施(仅适用于2017年5月之后购买的二手住宅),一名外国投资者在购买一栋价值110万元的现有房产时将支付84,600元的FIRB申请费,并将面临169,200元的年度空置税。

尽管寻求购买全新住宅的人仍需支付FIRB申请费,但不会增加三倍,这意味着他们的空置费将保持相对较低:

二手住宅:FIRB费翻三倍、年度空置税翻六倍

全新住宅:FIRB费不变、年度空置税翻两倍如何避免?

出租还是卖掉?

外国投资者尽可能地将房产出租(请注意,纯外国投资者不能拥有二手住宅,临时居民签证持有人可购一栋自住二手住宅不得出租,永久居民签证持有人不限购),这避免缴付高昂空置税的方法也是政府希望看到的,以释放出租物业库存。

否则,避免空置税的最明显选择就是将房产卖掉。

联系我们

如您对上述内容有进一步的疑问,欢迎与安德信会计及税务团队联系。

【Mortgage Insights】With sweeping reforms, the NSW government accelerates the pace of building mid-to-low-income housing

【信贷视野】改革大刀阔斧,新州政府加快中低层住房建筑步伐


前言

在正式进入本周的话题之前,插播一条新闻:澳洲央行本周二的会议决定将现金利率维持在4.35%不变。

11月底,新州州政府宣布了一项大胆的改革提案,通过加速在通常不允许的地区建设更多样化的住宅(包括3到6层的公寓、城市别墅、联排屋和双拼别墅等),以解决拖累新州住房供应的规划问题。预计这将引发地方政府的激烈反应,但却广受行业欢迎。

改革提案主要包括允许:

  • 新南威尔士州所有 R2 低密度住宅区内的双重居住(同一地块上的 2 个独立住宅),例如复式公寓。
  • 位于大悉尼地区、亨特、中央海岸和伊拉瓦拉(六城地区)的 R2 低密度住宅区,靠近交通枢纽和市中心的排屋、联排别墅和 2 层公寓楼。
  • R3中密度区和适当就业区的交通枢纽和城镇中心附近的中层公寓楼。这意味着距离交通枢纽、商店和便利设施仅 10 分钟步行路程 (800m) 的住房将增多。

10 月,政府发现在密度审批方面存在重大差距,在 32 个地方环境规划 (LEP) 中,只有 2 个在 R2 分区下允许建造联排屋和 1至 2 层的小型公寓 – 仅占全悉尼 LEP 的 6%。

这种“中间缺失”意味着,面对日益严重的住房危机,低层密度被忽视了。

此外,悉尼 60% 的 R3 区域(适合多户住宅的区域)目前禁止任何多层住宅公寓。

*R2是由低密度住宅组成的土地区域,R3是由中密度住宅组成的土地区域。

政府将修订国家环境规划政策(SEPP)以确保改革的实施,同时鼓励地方政府将这些类型的住宅添加到自己的规划规则中。

目前,新州每个地方政府对于在不同区域内可建造的住宅种类,都有自己的规定。如果地方政府的规划规则符合或超出新州政府的新政策,则州政府的改革方案将不适用。

该提案将于近期开始公示,征求公众反馈。详情可关注nsw.gov.au。我们也会密切关注本次改革提案的进展,并在第一时间与大家分享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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