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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O Phone, Email and Message Scam

安德信提醒您谨防税务诈骗


据统计,澳大利亚税务局仅在去年11月一个月之中就收到了超过37,000个诈骗举报,受害人的经济损失也超过80万澳元。澳大利亚税务局助理处长Kath Anderson称该类诈骗的数量有明显增加的趋势。

而就在最近,我们有同事也接到了这类伪装成澳大利亚税务局的诈骗电话。虽然没有造成任何经济损失,但是这却提醒了我们,有必要提醒广大客户务必小心上当。

目前常见的诈骗手段主要有:

  • 电话诈骗
  • 邮件诈骗
  • 短信诈骗

如何辨别诈骗电话

    该类诈骗电话在与纳税人联系的时候,通常会:

  • 不使用纳税人的名字来称呼,反而要求纳税人提供个人身份信息(姓名、地址等)
  • 用具有威胁性的语言和语气进行交流,指控纳税人有税务欺诈行为(如:有未申报的收入),并恐吓纳税人将有被逮捕或者驱逐出境的风险;
  • 要求纳税人立即付款,而且是通过不常见的方法,如:比特币、礼品卡、预付信用卡;
  • 声称在给纳税人退款之前,需要纳税人支付一笔费用;
  • 引用一些法律参考以便让他们听起来更加专业;
  • 拒绝让纳税人与信任的或是自己常用的税务代理联系;
  • 与第三方的诈骗人员(冒充税务代理或者执法人员)进行会议电话。

*来自税局的电话通常不会显示号码


如何辨别诈骗邮件(短信)

如果是邮件诈骗,最简单的辨别方法就是查看发件方的邮箱域名。通常诈骗邮件使用的域名都是与澳大利亚税务局的真实域名非常相近的,例如info@ato.com.au。而澳大利亚税务局的真实域名为@ato.gov.au。

在诈骗邮件或者短信中,常常会告知纳税人有一笔退款,要求纳税人点击里面的连接并提供个人信息或金融账户信息,或者需要下载并打开附件。

在诈骗邮件或者短信中会谎称纳税人的信用卡已被盗用。

如果仔细查看,有些诈骗邮件或短信的内容会存在语法或者拼写错误。

*澳大利亚税务局从来不会向纳税人索要个人信息,如税号或者信用卡信息

*澳大利亚税务局从来不会让纳税人先支付费用再进行退款


该如何保护自己

  • 如果您接听了这类诈骗电话并觉得事有蹊跷,可以随时挂掉电话,然后拨打税局的热线 1800 008 540 查询您所接听的电话是否已经是记录在案的诈骗电话;
  • 不要向任何自己不熟悉的人透露自己的私人信息,如:税号、家庭住址、银行账户信息等;
  • 如果接到了自动语音留言的电话,切勿回拨;
  • 如果收到了疑似的诈骗邮件或短信,请勿点击任何连接或者打开内含的附件;
  • 可以经常通过MyGov查询自己的税务账户详情,或与您对税务代理保持联系,清楚自己的税务状况;
  • 如果您已经将自己的税号通过诈骗电话或者邮件告知了犯罪分子,请拨打1800 008 540 尽快与税局联系。

如果您对该类税务诈骗还有任何疑问的话,可以随时与我们联系。

10% Interest Withholding Tax and Exemption

境外借贷需注意10%利息预提所得税的征收及豁免条例


澳大利亚税法规定,当澳大利亚税务居民(简称澳大利亚居民)向非澳大利亚税务居民(简称非澳大利亚居民)支付利息的时候,通常需要代扣代缴10%的利息预提所得税。虽然上述代扣代缴义务由澳大利亚居民承担,但实际上利息预提所得税征收的对象是非居民债权人,以及在海外设立有常设机构的澳大利亚居民债权人。

利息预提所得税同样适用于其它借贷关系下的利息,例如由澳大利亚担保人向境外贷款人支付的利息或者由澳大利亚债务人向境外供应商支付的利息。

未能依法进行代扣代缴的澳大利亚居民,将面临行政罚款。


双边税收协定下的征税豁免

预提所得税澳大利亚与部分国家之间的双边税收协定中规定,对于“金融机构”支付的利息,可以免除利息预提所得税。目前已与澳大利亚签署双重征税豁免且包含利息预提所得税豁免的国家有:

  • 美国
  • 英国
  • 法国
  • 挪威
  • 芬兰
  • 德国
  • 瑞士
  • 南非
  • 日本

第128F条豁免条例

另一方面,如果借款或所发债权适用于澳大利亚1936年所得税征收法第128F条豁免条例,则有可能免于缴纳这项10%利息预提所得税。

是否满足第128F条豁免要求,取决于借款或所发债券是否满足Public Offer Test的要求。第128F条的适用情况比较复杂,需要专业税务人士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判断。


如果您对利息预提所得税有任何疑问的话,可以随时与我们联系。

[Reminder] Country by Country Report for SGE is due on 15-01-2019

【提醒】重大跨国企业涉税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1.15


财政年度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的重大跨国企业(Significant Global Entity)需要在2019年1月15日之前完成针对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申报期间的国别报告各项文档申报义务。

重大跨国企业的定义为年度全球会计合并收入超过10亿澳元的跨国企业。符合以上定义的纳税企业需在所得税申报中申报自己为重大跨国企业,并在财政年度结束的12个月内向澳大利亚税务局提交以下文档:

  • 主体文档
  • 本地文档
  • 国别报告文档

考虑到圣诞和新年假期的影响,澳大利亚税务局已将申报截止日期延期到2019年1月15日。

逾期申报可能将被处以$105,000至$525,000的行政处罚,安德信在此提醒各纳税企业注意申报截止日期,并按时完成规定申报义务。如对上述法定要求有疑问,欢迎来电来函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