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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test Policy】Attention! These are the changes in the international corporate tax standards for next year


【新政要闻】最多可返还1,000澳元!新州小企业都可申领


客户提问

最近我们企业收到关于OECD Pillar Two Rules 和 Domestic Minimum Tax 通知的邮件,这是什么呢?

OECD Pillar Two Model Rules(OECD第二支柱标准规则)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CED和G20国家合作制定的针对跨国企业在各个国家和地区税收的一组国际税收规则。

Domestic Minimum Tax(国内最低税负)是指在澳洲国内对低税率的国内收入征收一定比例的税款。如果一个大型跨国企业在澳洲的有效税率低于规定的最低水平,澳洲将应用国内最低税额规则,征收额外的税款,确保满足全球最低税收标准。

在今年五月,作为2023-2024财政预算的一部分,澳洲政府宣布将实施上述针对跨国企业的税收新政。

新政生效时间

新政预计最早在2024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收入年度生效。

其中,新政中的收入包含规则(Income Inclusion Rule)预计自2024年1月1日或之后起的收入年度开始生效,决定如何将全球最低税金应用于这些大型跨国企业的收入。

新政中的低税盈利规则(Undertaxed Profits Rule)预计自2025年1月1日或之后起的收入年度开始生效,解决跨国企业在某些区域中利润税额过低的情况。

适用门槛

新政将适用于全球年度收入超过7.5亿欧元(约合12亿澳元)的大型跨国企业。

纳税申报和付款

在澳洲设有总部的跨国企业将需要提交OECD层面开发的GloBE信息申报表,并支付应付的澳洲补交税额给澳洲税务局。

联系我们

目前上述税收规则尚未立法,很多细节也有待商榷。如需进一步了解此新政,或有其他法财税咨询问题,请与安德信团队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