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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finition of a large proprietary company is changed on 01/07/2019


“大型有限责任公司”界定标准变双倍

在最近的公司法修订案中,针对需要向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下称ASIC)提交财务报告的“大型有限责任公司”的定义做出了变更。新的法案提高了用于界定“大型有限责任公司”的三项财务指标:合并总收入、合并总资产和总雇佣人数。在修改后的条例中,上述三项财务指标均被提高一倍。本次变更旨在减轻了私有公司准备财务报告的成本负担。

该条例适用于2019年7月1日以后的财政年度。

从2019年7月1日起,任何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公司才会被界定为“大型有限责任公司”:

财年内合并总收入超过$500万澳元

财年末合并总资产超过$250万澳元

财年末总雇用人数超过1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