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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cial Declaration Guidelines for One-Click Payroll System


一键薪酬支付系统的特别申报准则


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新法案

一键薪酬支付系统Single Touch Payroll(下称STP)已经启用有一段时间了,在这段时间里我们也收到了不少反馈。

根据澳大利亚税务局(ATO)的最新指引,员工数在19人及以下的企业需要在2019年9月30日之前启用STP并完成第一次申报。在启用STP之后,雇主需要在每次发放工资时(或之前),按时将工资信息通过STP软件上报至ATO。安德信提醒您及时购买STP软件,并完成相应设置,以便按时完成申报。

对于以下两种员工人数较少或风险较低的雇主,ATO则提供了更为宽松的政策。

员工人数1-4人的雇主

对于员工人少于4人的企业,ATO允许雇主由税务代理为其完成STP申报。其次,STP的申报频率可以由实时申报降至每季度申报,季度申报的截止日期则与季度的商业活动报表申报(Business Activity Statement)的截止日期相同。

另一方面,ATO要求税务代理同样使用合规的STP软件进行上报,并且在2019年9月30日之前告知ATO其STP代理申报名单。

以上的优惠政策可执行至2021年6月30日,如您需要由税务代理帮您完成STP申报,请在近期及时与其联系。

员工为Closely Held Employee的雇主

Closely held employee 指的是与企业有直接关联的人员,例如:

  • 家族生意的家族成员
  • 公司的董事或者股东
  • 信托的受益人

如果企业的员工全部为closely held employee且人数少于19人,那么该企业在2019-20财年可暂时免除STP申报的义务。从2020年7月1日起,该类型的企业需要开始启用STP进行季度申报,季度申报截止日期与季度商业活动报表的截止日期相同。

基于上述内容,我们建议的STP申报方式为:

如果您的企业在设置或者使用STP的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以随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