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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新规定下的企业逾期申报报表可被罚至A$525,000


自2017年7月1日起,ATO(澳大利亚税务局)大幅提高对SGE(Significant Global Entities, 重大跨国企业)的违规罚款标准。 因为本年度是第一年的实施,ATO终于在2017年9月公布了更详细的实施指引,特别解答了大家所关注的以下两个重要问题。

问题一:什么时候是向ATO递交报表的最后限期

答:如果SGE的税务纳税年度截止日为2017年6月30日,您必须在2018年3月31日或之前呈递GPFS(通用目的财务报表 General Purpose Financial Statements)。您必须在向ATO呈递年度所得税申报表的同时或之前向ATO呈递GPFS。

问题二:GPFS须使用澳大利亚会计准则编制么

答:对于以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为税务纳税年度的SGE,税务局考虑到该法规是第一次执行,不会就SGE呈递的GPFS是否符合澳大利亚会计准则(Australian  Accounting Standards)而进行审查。该年度编制的GPFS只需要一贯地遵从其相关国家的通用会计准则即可。

们的建议

如果贵公司是澳大利亚法规定义下的SGE, 而贵公司在过往年度只编制SPFS (特定目的财务报告)或获得ASIC豁免而无需编制的话,建议贵公司考虑以下两个选项:
  1. 贵公司编制其本身澳大利亚公司层面的GPFS并向ATO按时申报;或
  2. 贵公司呈递其母公司编制的合并GPFS,该GPFS合并了贵澳大利亚公司的财务信息。通常情况下,在中国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或在其他国家/地区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与澳大利亚的GPFS要求是趋同的。并且必须提供英文版。
如果您对新实施的违规罚款标准或相关的财务报表有任何疑问的话,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只还利息的贷款申请将有可能被拒


根据业内领先贷款机构的统计数据显示,从2017 年4月到9月仅5个月内,只还利息类型贷款申请的提交数量急剧下降了超过20%。 究其原因是各大银行及贷款机构受到APRA(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的监管,要求只还利息类型的贷款比例不能超过总贷款数量的30%。 而绝大部分的银行和贷款机构在新规颁布后连续提升只还利息类型的贷款利率,更有甚者在过去半年涨息将近1%,这不但影响了新申请的客人,还直接影响了已有客人。这就是为什么在过去一段时间里,很多人发现自己的房贷利率涨了不少,源于许多房贷(尤其是投资房)在申请的时候都设置为只还利息的还款方式。

利率下调并非趋势

近几个星期有报告指出某些银行通过涨息,成功地将只还利息类型的贷款比例控制在APRA要求的水平以内。因此,他们的某些产品利率有所下调,但这并不意味着一个普遍降息的趋势。

审批要求更加严格

鉴于目前的监管压力,虽然银行和贷款机构仍然接受只还利息类型的贷款申请,但对于自住房贷款,申请人会被要求提供更详实的原因及相关文件信息。很显然,解读监管方及诸多分析报告发现,类似“实现自我现金流管理”的理由将不会被接受,而“税务优化”或“除房产外的投资”等其它原因则需提供更多文件资料,才会被接纳。

们的建议

我们建议您,在申请贷款的时候,要综合考虑批贷成功率、合适的利率产品和还款方式。如果您已经在筹划贷款,或是对已有的贷款有任何疑问,也可以随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