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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要闻】最后机会,这些税款即将上调!2023-24新州财政预算速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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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州2023-24财政预算案出台,有哪些关于税收政策方面的调整呢?

2023年9月19日,新州财长丹尼尔·穆基(Daniel Mookhey)宣布了2023-24财年的新州财政预算,包括了部分税收政策的调整。一旦通过,新法将最早从2024年2月1日开始生效。

PART1企业重组与合并优惠政策

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重组交易和企业合并交易,原本适用的免印花税政策将被减免税款的优惠政策取代,减免后的印花税税额为本应支付税款的10%(而不再是全免)

该优惠政策将适用于2024年2月1日或之后发生的交易,不过按照过渡规定,对于在修改立法被引入议会之前已签订协议或安排,并在2024年4月1日之前提交并获批准的交易,可以作为例外不适用新法,也就是全额免印花税税政策将继续有效。

不适用过渡规定的重组与合并交易,则按照本应支付印花税税额的10%缴纳。


PART2私人投资单位信托的新重要权益收购门槛

土地持有者转让印花税(Landholder Duty),又称土地间接转让印花税,是针对直接或间接持有新州土地主体的“重大权益”(目前为50%或以上)的转让而征收的印花税。

从新规定生效之日起,对于持有新州土地的私人单位信托(Unit Trust),将适用修改后的门槛征税。对于大多数私人单位信托,将适用20%的“重大权益”收购门槛,但已在税局登记的非私人单位信托或大型单位信托将保留50%的门槛,私人公司的50%收购门槛和公共土地持有人的90%门槛保持不变。

土地持有者追溯“关联实体”的门槛也将从50%修改为20%

举例:假设一个私人单元信托持有200万澳元以上的新州土地,按照目前法规,其中一个信托股东转让49%的股权给非关联方,承让方虽然间接获得土地权益但是因为49%不属于“重大权益”而不需要缴纳土地持有者转让印花税。按照新政策,承让方获得49%属于“重大权益”(因属于20%或以上)需要就其获得的49%缴纳土地持有者转让印花税,作为间接转让土地权益的印花税。

修改将适用于2024年2月1日或之后完成的收购,除非这些交易起源于修改立法被引入议会之前签订的协议或安排。

PART3固定税款和象征征税税款上调

目前有些应税交易符合征收固定税款或象征印花税税款的优惠,不过这些税费自2009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变化。从2024年2月1日起,税款金额调整如下:

  • $10增加到$20;
  • $50增加到$100(除了与管理投资计划有关的情况,税款增加到$500);
  • $500增加到$750;

举例:目前持有房产的信托,信托管理人(Trustee)作为房产的挂名持有人,房产证(Legal Title)上显示的也是信托管理人主体的名字;一旦信托要变更信托管理人,在印花税角度下是一个转让并重新生成房产证,但是需要缴付$50的象征式印花税,但这个象征式印花税金额计划上调至$100

PART4终止对某些零排放和低排放车辆的税款免除

从2024年1月1日起,对零排放和低排放车辆不再享受机动车辆注册税的免除,不过过渡规定允许在2024年1月1日之前购买(或支付了定金但尚未注册的)电池电动车和氢燃料电池电动车继续享受免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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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新政,或有其它法财税咨询问题,请与安德信团队联系。

【税务热点】非营利组织收到捐款也要缴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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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组织主要通过筹集资金来维持运营,那收到的捐款等也要正常缴税吗?

01什么是非营利组织

非营利(NFP)组织是为其独特目的运营的组织,而不是为单个成员谋取利益或收益的实体。非营利组织主要分为两类,慈善机构和大多数体育,娱乐俱乐部,社区服务组织,专业和商业协会等非慈善机构。

02所得税免税组织

慈善机构必须在澳大利亚慈善机构和非营利委员会(ACNC)注册,获得ATO的批准才能获得豁免所得税的认可。

03相互性原则(Mutuality Principle)

俱乐部,社团或者协会应税收入的计算方式和企业的计算方式相同,一个特殊的方面是这些非营利组织与会员之间的相互性。相互性原则是判例法确立的法律原则,它基于组织不能从自身获得收入,如果是许多人为共同的目的创建和控制的共同资金,那么为了共同目的使用该资金金而产生任何收益都不属于收入,为获得收益而产生的费用也不可扣除。

满足相互性原则的组织特征通常包括:

  • 该组织的运作是为了其成员的集体利益,而不是个人利益。
  • 该组织的成员有一个共同的目标,所有成员都参与或有权这样做。
  • 该组织成立和运作的主要目的是成员的共同目标。
  • 有一个实现共同目标的共同基金,所有成员都为其供款。
  • 共同基金的所有收款均用于所有成员的集体利益,符合共同目的。
  • 不同类别的会员资格可能具有不同的订阅费、权利和设施权利。
  • 成员拥有共同基金的所有权和控制权。
  • 共同基金的供款者必须有权参与共同基金的任何盈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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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对非营利组织申报企业所得税事宜仍有疑问,请与安德信团队联系。

【税务热点】GST申报错误不要怕, 只用看这两点即可进行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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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T申报结束后发现有误,是否可以进行更正呢?

ATO在今年7月中开放公众咨询并发布了LI 2023/D13 A New Tax System (Goods and Services Tax) (Correcting GST Errors) Determination 2023,拟提高已执行10年之久的GST错扣金额上限 (Debit error value limit)。

现行错扣金额上限和拟定提高上限对比如下:

那么,上述GST错扣金额上限的用途是什么,和我们的日常GST申报有什么关联呢?更正GST申报中的错误

我们在实践过程中经常被客户问到,如果发现过去期间中GST申报的错误,是否可以更正以及如何进行更正。

首先,您需要识别错误发生的原因错误类型,这可能包括错误的税额、错误的税务期间、错误的GST分类等等。

之后,您需要将对应税务期间需更正的GST错额进行分类汇总。ATO将GST申报中的错报分为错扣(Debit Error)错交(Credit Error)两种情况。错扣指的是纳税人在某个税务期间的所出现的GST错报净额导致当期出现少交GST的情况。反之,则是错交。

如果您在某个税务期间发生的是错扣的情况,则您需要根据当年的收入和所对应错扣金额上限按要求进行更正,这就是上表中GST错扣上限的作用。

如果您在某个税务期间发生的GST错误净金额超过了错扣金额上限,您需要将错误发生所对应税务期间的原GST申报表直接进行更正(Revision)。如您发生的GST错误小于收入对应的错扣金额上限,则税务局允许您在错扣更正时间上限内,将错扣额报入新一期的GST申报表中,达到更正错误的效果。

另一方面,如果您在某个税务期间发生的是错交GST的情况,那么根据法律您有4年的时间将错交的金额向税务局申报返还。错交GST没有更正的错交金额上限,纳税人也无需对原申报进行更正,可在4年内的任一一期GST申报表中将错交的GST申报退回。

无论何时更正GST错误,您都要确保保存详细的记录。这包括所有相关文件、发票凭证、纳税申报表、通讯记录等。这些记录将有助于您在将来证明您申报的合规性。

最后,我们建议您审查您的GST记录和流程,以确保避免再犯相同的错误。您可以考虑更新您的会计系统或聘请专业会计师来帮助您管理GST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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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对本文或者GST合规工作有进一步的疑问,欢迎您来电来函与安德信税务团队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