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会计准则第15号——客户合同收入》(AASB 15)将在自2018年1月1日或之后日期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其取代了《澳大利亚会计准则第118号——收入》(AASB 118)以及《澳大利亚会计准则第111号——建筑合同》(AASB 111)。企业可以采用“完全追溯调整法“来实施该新准则,也可以采用”修正追溯调整法”来实施该新准则,即将首次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一次性调整到首次采用该新准则的报告期间期初。 AASB 15引入了全新的定性及定量披露要求,其目的在于帮助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来源于客户合同的收入和现金流的性质、金额、时间及不确定性,并提出了“五步法”收入确认模型。根据该模型的具体要求,企业应在将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的时点(或过程中)以其预计能够获得的金额确认收入。 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收入应按以下方式确认:
- 以一种能够反映企业履行履约义务的方式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或者
- 在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的时点确认。
- 第一步 识别合同
- 第二步 识别履约义务
- 第三步 确定交易价格
- 第四步 分摊交易价格
- 第五步 确认收入
- 收入可能在某个时点上或在一段时间内确认;
- 收入确认的进度可能会发生变化。对于包含多个组成部分、有可变对价或涉及知识产权许可证的交易,收入确认的进度可能加快或推迟;
- 因收入、费用及成本资本化的时点和金额调整,企业可能需要修订税务规划、销售激励计划以及员工奖金计划;
- 企业可能需要重新考虑销售及合同签约流程;
- 企业可能需要获取更多数据及信息,可能需要升级IT系统;
- 企业需要对事项进行估计与判断,从而对收入确认的金额或时点产生影响。这些估计与判断将需要更新,这可能导致企业在后续报告期间因估计变更而做出更多财务报表调整;
- 企业可能需要制定流程以便从源头获取新信息,并做适当记录,这将可能需要修改会计流程和内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