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税法下就不同收入,有可能对付款方有代扣代缴(PAYG Withholding)义务。不过,即使是没有代扣代缴义务,取决于付款属性,付款方也可能有汇总申报义务。 提供清洁或快递服务的企业,即使它只是提供的服务的一部分,现在也需要每年申报一份应税款项年度报告(Taxable payments annual report – TPAR),用以告知澳大利亚税务局他们向承包或分包个体户/企业付款的情况。 该新立法作为“黑色经济”(black economy)专案组所采取的措施的一部分,最近在澳大利亚议会通过。根据新法,TPAR申报系统将扩展到提供以下服务的企业:
- 清洁服务 – 向承包或分包个体户/企业缴付的清洁服务费用
- 快递服务 – 向承包或分包个体户/企业缴付的快递服务费用
- 他们的澳大利亚商业号码 ABN(若知)
- 他们的姓名和地址
- 您在财政年度内支付给他们的金额(包括商品服务税 GST)